話說張獻忠“屠”四川
文章分類:民間故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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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有句老話,“天下未亂蜀先亂,天下已治蜀未治”。四川人一直都富於反抗精神,所以總是遭到最野蠻的屠戮。在中國歷史上,四川人經歷瞭三次大屠殺。
第一次是在西晉東晉之交。事起於公元501年,蜀西豪強李特糾合流民兩萬餘起兵反晉,自稱鎮北大將軍,在綿竹(今德陽市黃許鎮)扯旗造反,陷廣漢,圍成都,入城大屠殺。李特戰死後,其子李雄稱成都王,後又稱帝。李雄粗鄙無文,殺人作惡不自知,四川血雨腥風長達50年。
第二次在宋元之交。公元1279年,元滅南宋,兩度攻陷成都,每次都進行大屠殺。“城中骸骨一百四十萬,城外者不計。”(元代賀清泉《成都錄》)“蜀民就死,率五十人為一聚,以刀悉刺之,乃積其屍。至暮,疑不死,復刺之。”(《三卯錄》)蒙古人殺人作惡又勝過李特父子。終元一朝,成都殘破,始終無起色。
第三次就是“張獻忠剿四川,雞犬不留”,這次最為殘酷,遠勝過前兩次,空前絕後。
崇禎三年(1630年),張獻忠在陜西延安據十八寨起義,自稱“八大王”。史書上說張獻忠“黃面長身虎頷,人號黃虎”。他身體魁梧,臉形稍長,面色微黃,下巴有短須,眉目端正,是聲若巨雷的一個瘦長高個子。